重要说明
申根国(德国、葡萄牙、荷兰、瑞士、比利时、捷克、西班牙、法国、意大利、希腊、瑞典、丹麦、芬兰、挪威)
办理流程
申请材料
申请人
个人资料 护照原件 ※护照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日期的3个月以上
※至少要有2张连续页码的空白页(请检查护照是否需要更换) (注:如有旧护照,建议一起提供)
相片 ICAO 尺寸(35 *40毫米)白底彩照2张(六个月内免冠近照)(注意:露耳,不露齿,不戴饰品或眼镜)头像大小需严格按照下图指示
申请表 如实完整填写欧洲签证申请表,并亲笔签名;注意:申请表需填写本人常用电子邮箱,用于接收领馆通知,请注意查收
身份证 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
户口簿 本人所在户口簿完整复印件
婚姻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/离婚协议复印件
外国籍人士 中国居留许可,在返回中国后至少有三个月的有效期
活期账单 申请人名下的银行活期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,需满足以下要求:
1.建议提供工资(或养老金)对账单;
2.近三个月的交易记录,每月有稳定的往来账目;
3.最后一笔交易至少在递交申请前的15天内;
4.总余额至少3万以上
辅助材料 申请人名下定期、理财产品、车产、房产等复印件;
在职人员
单位资料 单位证明
(有模板) ①由单位信笺纸制作,信笺纸须有单位电话、传真、地址;
②内容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、护照号、性别、任职年限、职位、薪酬、访问国家、访问目的、访问时间、费用支付方,同意保留其职位;
③加盖单位公章,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;
营业执照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国家政府机构/事业单位,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);
无业人员
资料 无业人员
(有模板) 1.由当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无业证明或家庭主妇证明原件;
2.如已婚并需要使用配偶资产证明时: 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、婚姻关系公证书(由外交部认证)、流水账单;
3.如已婚,本人有足够资产证明时:不需提供配偶材料和婚姻关系公证书;
4.如单身/离异/丧偶:收入证明文件
5.如成年学生需要使用父母资产证明时:提供父母的在职证明、收入证明、亲属关系公证书(由外交部认证)、流水账单;
退休人员 退休证复印件1份(或原单位出具的内退证明)
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或
在校学生资料
在校证明
(有模板) ①由学校信笺纸制作,信笺纸须有学校电话和地址;
②内容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就读班级、访问国家、访问目的、访问时间、陪同人员、费用支付方,同意保留其学位;
③加盖